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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认定原则二
发布日期:2011-08-25    作者:姜伟东律师
 1、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偷开时的责任承担。车辆被盗用或偷开,说明车辆所有人已经丧失了对车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归属,且本身已造成了利益的损失,应由驾驶车辆的盗车人或偷开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不承担责任。  
  2、未履行法定手续,私下转让的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应由车辆管理部门所记载的车辆所有人、原车主和发生事故时车辆的实际使用者作为赔偿主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3、因车辆故障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者。因车辆故障而发生交通事故,是比较常见的情形。对此,处理的规则是:如果故障在运行前已发现,或故障在运行中发生的,因故障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的所有人应当承担责任,因为车辆所有人有保障车辆状况良好的义务。如果明显故障因驾驶员没有发现,或者因其未能及时排除而致交通事故的,车辆所有人有权向其追偿。如果是构造、设计上的故障,驾驶人员无法发现或预料,因而造成交通事故的,从性质上说,属于机动车的产品质量责任,受害人可以向车辆所有人请求赔偿,也可以直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或者向两方当事人请求赔偿。在实践中,受害人最习惯采用的方式是向肇事车辆所有人请求赔偿。车辆所有人在赔偿以后,可以向生产者厂家请求产品侵权责任的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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