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法律规定,裁判文书生效后,法院一般不主动执行,而是在当事人申请后才执行.而申请执行的期限又规定过短,最长一年.当事人不注意就会错过这一期限.法律虽然没有规定超过期限的法律后果.但实际工作中,只要当事人没有合法理由的,法院一般不再受理强制执行申请.那当事人辛辛苦苦打的官司就白打了,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就成了一纸空文,一张白纸.其实当事人打官司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都希望把官司交给法院后,能及时解决问题.因此,从方便人民诉讼、一切为了广大人民的原则,笔者认为,法律应作这样的规定:法院应主动执行生效裁判文书。至少也应取消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