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 买卖合同的诉讼管辖 | 2006年5月26日 |
许添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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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实践中多部分交易双方是没有约定管辖的,那么按相关规定发生争议后一般应该由被告所在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很清楚了,合同履行地不同的合同是有不同的确定方法的。
按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