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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买卖中的8个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1-08-12    作者:张仁藏律师
   卖方应该出示:
 1、房屋权属证明:房产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
 2、身份证明:要与房产证上的名字一致。
3、如果出售的别墅带有租赁合同,应要求承租人写一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书。
4、已婚人士出售别墅还写一个配偶同意出售证明书。
    买方应出示:
 5、身份证明书是必不可少的。
 6、如果需要贷款则还要从所在单位开出收入证明。
 7、外籍人士在购买前还要出示该房屋为在北京购买的第一套居所以及在华居住、工作满一年的证明。
    买卖双方
  8、双方做一个别墅产权的调查以表明房屋买卖的真实、合法性。
  9、签定协议,协议主要包括明确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谁支付;物业费、水、电、煤等费用如何结算和交付;别墅内原有的家具的品牌、数量以及家具如何处理;买方如何付款,几天到帐以及到帐几天后可以拥有房屋的使用权等都要在协议中明确的规定,这样就可以在后期的交易中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使交易简单化。
    交易中:算好税费是关键
    交易后:做好物业交割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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