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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
发布日期:2011-08-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这就明确了运用合同形式,在商标使用许可当事人之间建立商标使用许可关系。使用许可的内容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独占使用许可,即被许可人在一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全部享有该商标的使用权,即使商标注册人也不能使用;二是独家使用许可,它与独占使用许可的区别在于,在一定的时间和地域内,除许可人可使用该商标外,其他任何第三人不能使用该商标,所以又称之为排他使用许可;三是普通使用许可,这就是许可人在一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可以许可两个以上的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被许可人无权排斥其他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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