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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需要常年法律顾问
发布日期:2011-08-08    作者:何光友律师
我为什么需要常年法律顾问
2009-12-17
 
    “我为什么要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等有官司的时候再找律师不是一样嘛!”
    这是多数企业负责人乃至普通商务人士普遍存在的心理状态。
    由于我国律师制度恢复较晚,依法治国的进程尚在艰难的推进中,难免在他们的心里存在一种惯性思维,律师就是帮人打官司的,似乎只有等法律纠纷发生的时候才想到找律师,平时的商业运作中根本想不起律师;或者,即使偶尔想起律师,也认为自己犯不着常年花钱雇请一个顾问律师,误以为这是在自己经营没事时白拿钱养人而徒增运营成本的无效益之举。
    产生前述误解的根本原因在于:1、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很多人仍旧沿用人治的老思维处理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运作的法律风险;2、很多人自以为商业经营仅仅涉及管理学、经济学方面的自觉意识及知识修养,而其法律意识非常淡漠;3、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性质及潜在价值不甚了解,误以为这仅仅是部分成功企业家装点自身门面的摆设而已。
    其实,律师为企业家(包括企业负责人以及其他普通商务人士)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不仅仅是在其已经发生法律纠纷时依法代理打官司,而更多的时候应该是为其日常经营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建议,尽力规避其经营中可能的法律风险,防患于未然,使得其在商业运作中从容不迫、游刃有余地面对各种法律问题。
    企业负责人乃至其他普通商务人士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一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关系问题,如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与合作伙伴的债权债务关系、股东之间的股权关系、与客户间的合同关系、企业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等,不胜枚举。这些法律关系如果处理得当,会使其商业经营沿着健康有序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使得原本简单的问题由于不懂法、缺乏自我防范意识而日益变得复杂化,最终使得法律纠纷意外发生而明显增加问题处置成本,甚至使其处于尴尬的境地,身陷泥潭、举步维艰,使其疲于应付而阻碍正常经营。
    “亡羊补牢”的代价远远大于“未雨绸谬”的支出——很多经历过法律官司的企业负责人及普通商务人士都有此同感。
    如果在商业经营身陷泥潭时,企业负责人或普通商务人士才想到“亡羊补牢”,此时才认识到该找个律师来充当“救火队员”帮助其冲上去“灭火”,但往往是“木已成舟”而律师临时代理的作用很有限,甚至已是“病入膏肓”而“回天乏术”了。
    但是,如果在日常经营中企业负责人或普通商务人士就雇请专业律师担任自己的常年法律顾问的话,该顾问律师就会“未雨绸谬”,通过其平时“润物细无声”的日常顾问法律工作的渗透过程,充分发挥其法律预防作用;即使日后因故出现法律纠纷,都在可预见范围,顾问律师届时代理打官司也会有备而战,往往使经营者在面对各类法律纠纷时处于不败之地,或者将其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控制在尽可能小的限度内,从而变相为其增加经营利润。
    依法经营是商业运营的永恒主题。有时候,来自法律的风险将远远大于来自市场本身的风险。不管你投资或管理的企业有多大,资金有多雄厚,成败往往只在一念之间,看似微小的疏忽则可能要以惨重的代价来弥补,正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随着贸易全球化和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企业发展、经商贸易和商海博弈中难免会出现很多法律纠纷或摩擦。不管是否愿意,企业负责人乃至普通商务人士面临与亟待处理的法律事务将急剧增多,而且呈复杂化趋势。因此,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避免“法律陷阱”已成为企业负责人乃至普通商务人士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但是,如果企图仅仅依赖企业负责人乃至普通商务人士自身的“现炒现卖”,乃至在出现法律纠纷时才“临时抱佛脚”的做法,显然杯水车薪而无济于事的。为此,应当基于“未雨绸谬”的法律风险防范理念,聘请专业律师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及时掌控与处置商业经营过程中已然或潜在的法律风险才是上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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