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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何时需要聘请法律顾问?
发布日期:2011-05-03    作者:110网律师

公司需要请法律顾问吗?大公司都有这个预算,即使一年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也要有法律顾问保驾护航。因为企业的客户若知晓企业聘请法律顾问,客观上能增强企业的声誉、信誉,同时使客户在履约时会有所顾虑,不会轻易违约或者触犯法律。这对大公司而言无疑是经营保证。那么小公司需要聘请法律顾问吗?
我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公司在事态紧急时才四处寻觅律师,但因为之前公司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或操作不规范已经无法挽回,即使这个时候找到专业律师,也是亡羊补牢。下面举个例子说明:
1、案件介绍
某外贸公司只有20个人不到,只有一个人事A,A于08年4月1日入职,月薪6000元,公司和人事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后,2010年4月1日再续签时,A提出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也认可了。但自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A就消极怠工,2011年年初就发展成泡病假,而且不主动交病假单,在公司电话催问之后才补交病假单,公司要求提供病历记录,A也不予理睬。公司和A协商解除合同,根据A的工作年限,公司愿意支付双倍赔偿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金,A不同意并漫天要价。公司很头疼不知道如何处理。临时兼职的人事咨询我怎么办?我问公司有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吗?回答均没有。这就是公司管理上的一个很大漏洞,而人事A正是利用了公司的管理漏洞。
2、律师解析
第一,为什么公司愿意支付双倍赔偿并多付1个月工资,A还是不同意呢?
因为A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的解除行为被判违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A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仲裁和诉讼期间工资并缴纳保险。所以A满天要价。
第二,为什么公司不能因为A补交病假单而合法解除她呢?
因为公司没有相关制度规定怎么休病假,A补交病假单不违反公司的规定,而且公司也发了病假工资,说明公司是认可A的病假。再以旷工解除是没有依据的。
3、律师建议
就本案,我给出三条建议:第一条就是立即民主制定有效的规章制度并告知A以约束员工的行为;第二条是按照沪劳保发(1995)83号文规定,病假工资可以按照上海市平均工资发放;第三条医疗期满公司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一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4、最后,公司支付了A一年的工资才协商解除了A的劳动合同。
5、费用支出比较:
◆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像这个小公司一般是2万元一年。法律顾问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修订员工手册和劳动合同等规章制度,A补交病假单和拒绝提供病历记录的行为均可按照规章制度以旷工或严重违纪合法解除不用支付任何补偿。
◆支付给A一年工资6000×12=72000元,这就是公司没有制定有效规章制度的成本。
72000元可以支付3年多的法律顾问费了,请问哪个合算呢?

6、我们的优势
公司选择
支出
专业知识
其他

请一般法律顾问
根据律师和律所的不同而不同,一般最低也要20000元/年。
一般不具备财税或人事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请一个专业会计或法务
最低月工资也要3000元,还不包括公司需要承担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支出。
专业知识单一,而且经验也比较单薄。
不像外部中介机构知识全面、经验丰富,且容易发生内部矛盾。

请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不同而不同,一般最低也要20000元/年。
对财会记账和税务申报非常熟悉,但是一般不具备法律思维,法律风险意识不强。


7、灵活收费模式
(一)如果公司只是需要邮件或电话、QQ咨询,律师收费6000元/年,相当于一个法务的月工资数额。
(二)法律事务较少又不限于咨询的企业,建议常年法律顾问费采取“按时计费或按标的计费”模式,即将律师收费同律师服务时间挂钩,聘期内律师的服务若未达到一定的时间或标的额,则未用完的常年法律顾问费,结转至下一聘请继续使用,彻底解除您“花钱聘律师,却无事可交办”的担心。
具体解释如下:假设常年法律顾问费1.8万元/年:
我们年度服务时间不少于60小时,则按300元/小时×未服务时间留抵下一年度常年法律顾问费。例如,2009年律师只实际服务30个小时,则还剩余30个小时累计9000元抵作下年度常年法律顾问费,客户2010年只需再支付9000元,即又可以享受价值1.8万元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以后年份依次类推。
如果我们年度服务时间超出20小时,则原则不再另行收费。唯代理具体诉讼案件、参与重大非讼谈判和解或其他需要律师出面处理的重大法律事务时酌情优惠收费。
(三)法律事务较多的企业,我们建议采取“费用包干”的形式,这样可以最大限度节约企业法律事务成本。我们根据企业工作量大小,在4-10万元范围内确定年度律师服务费后(如4万元/年),即打包处理企业全部法律事务,免费处理1-4个标的额在10万元内的个案,其他个案另行优惠收取律师费。

总之,我们的目标是使客户能以尽可能少的律师费投入,获取尽可能大的商业价值。
上海财税服务中心(//shtaxhelp.com/)如有财税争议(规划)、票据和工商纠纷、高新技术(双软)企业认定等可以访问该网站并在线咨询,将有专业人士在24小时内回复您。
联系人:葛律师,电话:13651658496,电子邮件:gyh_168@163.com,咨询QQ:1447054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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