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离婚前你应该有的八个自问
发布日期:2011-08-02    作者:袁朝阳律师

 离婚前八个自问

  爱情是很美好的事情,然而婚姻却在实实在在的生活中打碎了我们许多原本美好的憧憬。终于有一天,我们的脑海中跳出面目狰狞的两个字“离婚!”,且慢,我们至少应该把下面的问题想清楚,然后才开始胆大心细地向婚姻开刀。
  
  
    第1个必须考虑的问题:有离婚的想法是
  正常的
  
    别被自己离婚的念头吓住。我们在采访结束以后,有一位结婚八年的先生通过互联网发来信息,“其实我一直有离婚的想法”。这是他在接受采访中没有提及的,而从他的态度中我们可以感觉到,他已经被自己的念头吓住了,把自己的想法当成了一个炸弹,似乎一触及到就有一点胆颤心惊。
  
    当你想到离婚的时候,你应该首先想到的问题是,很多夫妻都和你一样,即使是白头到老、相敬如宾的夫妻,他们的一生中,也应该有若干次,心头闪过离婚的念头。你可以问你的父母或结婚的朋友,“你们有过离婚的念头吗?”如果你担心他们会隐瞒真相,你甚至可以问,“结婚的这些年中,你有过多少次离婚的念头?”
  
    有离婚的想法是正常的,甚至不妨心平气和地把这个想法讲出来和配偶或者朋友讨论。没什么大不了的,离婚都不可怕,只是有一个想法有什么可怕的呢。
  
    经验之谈:用讨论把离婚的念头冷却下来   经验提供:金先生,35岁
  
    有丰富的职场工作经验的金先生认为,如果有一个离婚的念头闪现了,不妨冷静下来仔细想想。就仿佛在工作中忽然有辞职的想法,你也不应该立刻走进老板的办公室递上申请。通常你会看看报纸上有什么样的招聘启事,了解自己是不是人才市场中抢手的人才,你会晚一点下班,一个人坐在办公室中,看看自己对工作的环境是不是还有很多的留恋。如果你有一个离婚的想法出现,一个人钻牛角尖是危险的,不如大家讨论一下这个想法出现的原因,没准你会发现,如果把问题说出来,其实是很容易解决的。
  
    第2个必须考虑的问题:离婚不是解决问题的惟一办法
  
    人生的每个阶段都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小学的时候害怕分数的运算,现在想想真是可笑,有什么难呢?为什么自己当初是那么的苦恼呢?就算是不会分数的加减法,又能怎么样呢?要知道自己早晚会熟练掌握,当初又何必一个人苦苦思索呢?
  
    婚姻生活中也是如此,一个阶段中遇到的问题貌似不可解决,其实再过上一段时间,回头考虑其实微不足道。
  
    经验之谈:婚姻问题魔鬼定律
  
    离婚的念头往往出现在所谓的“问题婚姻”中。我们总结出来的“婚姻问题定律”可能对“问题婚姻”有所帮助。
  
    第一:没有没有问题的婚姻。第二:婚姻中没有不能解决的问题。第三:离婚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惟一的和最好的办法。第四:大多数时候,离婚根本就不能解决问题。 
  
    第3个必须考虑的问题:离婚威胁是婚姻幼稚病的表现
  
    显而易见,用离婚的威胁来试图解决婚姻中的问题或者发泄愤怒都是相当幼稚的行为。离婚的威胁可以做为调整婚姻关系的武器,但不能经常使用。而且绝对不是常规武器。
  
    经验之谈:给“离婚”换一个说法  经验提供:ANDY,26岁
  
    漂亮的女公关ANDY说自己不会轻易用“离婚”这个词来影响婚姻质量,但生活中确实会有一些事情让人出离愤怒,即使如此,她也不会口不择言,同样的效果,她会有一些别的提法,比如遇到问题,她会对丈夫说“我真不希望这样的生活继续下去”,来表达自己的感受。在婚姻的范畴内解决问题效果会更理想。
  
    第4个必须考虑的问题:我真的不珍惜,我们曾经相爱过吗?
  
    最重要的想法是,如果离婚的念头是如此清晰和逼近,你至少应该问自己的问题是,我真的不珍惜吗?我们曾经相爱过吗?如果我们真的确信曾经的爱不值得珍惜,甚至我们已经无法回忆当年爱的细节,那么才是我们的婚姻走到尽头的真正时刻。
  
    第5个必须考虑的问题:没有一票否决的爱情
  
    婚姻生活中没必要设置预警机制,有若干条条框框,一旦有人触及底线,机制就启动,家庭生活就处于战争状态,然后走向离婚。
    没有一票否决的爱情,具体问题能够具体分析,没必要让“晚上十一点之前不回来就离婚”、“欺骗我一次就离婚”这样的想法一次次强化,把自己的感情 洛阳律师袁朝阳业务范围 ::
  
  一、离婚诉讼案件代理
  二、涉外离婚案件代理
  三、离婚子女抚养纠纷
  四、离婚财产分割纠纷
  五、协议离婚居间谈判
  六、离婚协议书、分居协议书、诉状、起草
  七、专业调查取证:夫妻共有财产调查、婚外情证据调查
  八、家庭析产案件代理
  九、重婚刑事案件代理
  十、律师遗嘱见证、婚前财产见证、婚内财产约定见证
  十一、代理遗产继承案件 、涉外遗产继承案件
  十二、代理遗嘱见证、遗嘱执行及遗产监管;
  十三、代理涉外判决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案件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