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哪些支出在计算纳税额时能够扣除?
发布日期:2011-07-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1】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4】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5】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6】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7】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