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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近一个月9000多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发布日期:2011-07-06    作者:110网律师

公安部:近一个月9000多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法律新闻导读】在阅读本则新闻时,江西红土地律师事务所阙持金律师提醒你注意以下事项: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因此,犯罪分子不能存有逃避法律制裁的侥幸心理,否则到时悔恨亦晚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因此,犯罪分子想要得到从轻、减轻或免除的处罚,应当主动投案自首。
【法律新闻】 公安部:近一个月9000多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2011年07月06日 来源: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电 记者昨天从公安部获悉,自今年6月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一个月以来战果显著,网上在逃人员总量下降9%,网上在逃人员抓获数同比上升17%,历年在逃人员抓获率提高31%,并有9000多名网上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当前,不少地方公安机关联合检法等部门出台了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致信或登门做在逃人员家属的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表示,要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继续深入发动群众,最大限度地动员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同时高度重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来信来访工作,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兑现奖励承诺,调动群众参与支持“清网行动”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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