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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应该考虑几点胜诉技巧
发布日期:2011-07-05    作者:张峰律师

交通事故发生后,怎样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很多人打官司累得精疲力竭,但结局却让人无法满意,甚至赢了官司输了银子,那么怎样打好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官司呢? 笔者作为代理交通事故的专业律师,结合自己多年的经验,特提供如下几点经验,供大家参考:
交通事故赔偿胜诉技巧1:起诉法院地的选择技巧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是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可以从方便诉讼节约诉讼成本的角度选择离自己近的法院管辖,并兼顾各地法院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人均纯收入的统计金额,来选择管辖法院,尽量悬着发达地区的法院关系。
交通事故赔偿胜诉技巧2:诉讼时机的选择技巧
什么时间提起诉讼是有技巧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计算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所依据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可见,同样一个案件在2010年6月份起诉和在2007年1月份起诉所得到的判决结果很可能是不一样的。因为所适用的统计数据不同。往往越往后越高。提起诉讼时还要充分考虑是否有新的法律或司法解释出台,该法律或解释对我方诉讼是否有利。不过,一定要注意,以上两点都必须在保证时效的前提下进行。
交通事故赔偿胜诉技巧3:被告的选择技巧
首先,多列被告,追究侵害主体时要尽可能地做到扯三挂两,宁可告错,不可漏告,这样会增加执行主体和承担责任的保险系数;特别是那些有钱的被告,做到挑肥拣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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