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破产企业的学校、托幼园、医院等福利设施及其职工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07-05-05    文章来源:华律网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1995]65号文件规定,破产企业的职工住房、学校、托幼园(所)、医院等福利性设施不能列入破产资产,应由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市辖区、县人民政府接收处理,既可改为法人单位,又可由其他单位接收,但必须在划拨或接收财产的同时接收上述单位的职工,并进行妥善安置。对经批准改为事业法人的,劳保医疗可改为公费医疗;改为企业法人的,应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继续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以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