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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名师阮齐林解读刑法修正案(八)----1
发布日期:2011-06-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总则
  1.(75岁人犯罪)
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2. (死缓)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
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3
.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4.适用减轻处罚,本
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5.
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不认定为累犯)
  6.
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7.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8.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
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9.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对其中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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