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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收养后还有义务赡养生父母吗?
发布日期:2011-06-07    文章来源:法律界
【案情】

李某从小母亲去世,父亲把他送给人家做养子,双方立下字据,李某在养父母家长大成家。生父年老后,向他要赡养费,那么,李某还需要承担生父的赡养义务吗?

【评析】

《婚姻法》第20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养父母与养子关系。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和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这就从法律上对合法的收养关系予以确认,同时养子女也就脱离了与其生父母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李某在母亲去世后,其父把他送给别人做养子,并立下字据,确立了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所以李某从被正式收养之日起,就同生父不再有抚养教育和赡养扶助的关系了。因此,从法律上讲,李某对生父没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法律提示】

从法律上来说,李某对生父并没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但是从情感上来讲的话,法律界网站建议李某适当的承担一些赡养的责任,也可以体现出一种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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