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民法诉讼时效复习(1)
发布日期:2011-05-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民法诉讼时效复习
一、司考民法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
关于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各国法律规定有所不同。在我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是债权性请求权。
1、首先作为支配权的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都不能适用诉讼时效。不过这些支配权受到侵害以后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则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2、其次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形成权有除斥期间但是却不适用诉讼时效,如撤销权、抵消权、解除权、追认权等等。
3、抗辩权也不适用诉讼时效。如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等都不适用诉讼时效。
4、物上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物权受到侵害所产生的三项物上请求权包括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妨害停止请求权、妨害预防请求权都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5、下列债权性请求权也不适用诉讼时效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6、未授权给个人或者单位经营的国有财产收到侵害后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也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