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的一般条款需要包括哪些?
发布日期:2011-05-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签订保管合同应使用全国统一的保管合同文本,保管合同应尽量做到条款齐备、文字涵义清楚、责任明确。
保管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列条款:
⑴寄存人和保管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
⑵保管物品的详细名称;
⑶保管物品的规格、型号;
⑷保管物品的数量、质量;
⑸保管的方法及场所;
⑹保管的手续(主要指存、领手续);
⑺验收的方法;
⑻损耗标准及损耗的处理;
⑼费用的负担和结算方法;
⑽违约责任;
⑾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⑿其他要约定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