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专家律师--子女抚养纠纷案件的成因分析与应对策略
发布日期:2011-05-17    作者:110网律师

婚姻专家律师--子女抚养纠纷案件的成因分析与应对策略

蒲文明律师 婚姻/房产专家 专职律师、合伙人,中国百强律师

笔者在代理众多涉及婚姻纠纷的案件中发现,很多当事人在面对婚姻纠纷时,因长期处于感情的纠葛中,心理处于强烈的压抑中。所以,在处理婚姻的纠纷时,往往采取不理智的处理方式,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不去过多的考虑,急于离婚以摆脱感情的枷锁。但婚姻结束后,当面对以后漫长的生活时,子女的抚养问题成为摆在自己面前的重大难题,以下几种大致是此类纠纷形成的根源,现总结如下:

第一,离婚协议中抚养费约定不合理成为抚养费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
当事人离婚时为了达到离婚或获得子女抚养权的目的,往往在抚养费问题上做出让步,约定由自己负担全部或大部分抚养费。而离婚后反悔或因生活陷入困难无法负担子女抚养费,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数额。特别是在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生活消费与教育消费都很高,所以,较低的抚养费用无法满足子女正常的生活与教育需要。

第二,无法行使探视权成为当事人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抗辩理由。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但在审判实践中,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以种种理由拒绝对方探视子女,另一方无法行使探视权就选择以不支付抚养费的方式相对抗,使双方矛盾激化,纠纷解决难度加大。

第三,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纠纷解决难度加大。
随着社会的开放,传统道德意识与婚姻家庭观念受到猛烈冲击,非婚同居生育现象增加。而多数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工作不稳定,收入不高,支付能力不足。有的甚至直接否认亲子关系的存在,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此类案件由于双方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需要做亲子鉴定,既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又加重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如王某与孙某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纠纷一案中,王某与孙某之母在网上相识后多次发生性关系,后孙某之母怀有身孕,并与2008年生下孙某。孙某之母以孙某的名义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支付孙某从出生至今的抚养费以及今后每月抚养费。王某承认自己与孙某之母的亲密关系,但否认孙某是自己的儿子,而且拒绝做亲子鉴定。经法庭释明,王某仍然不同意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亲子鉴定,法院遂依法判令王某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依法认定孙某系王某之子,判令王某支付孙某从出生至今的抚养费53538元以及今后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
第四,恶意拖欠抚养费成为抚养费拖欠案件的主要情形。
恶意拖欠抚养费是指当事人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却拒绝履行支付义务。部分当事人甚至通过伪造证据,隐匿转移财产等手段逃避支付抚养费义务,极大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抚养费案件呈现出的新特点,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一、委托人在离婚时一定要加强离婚与离婚协议的风险防范,在离婚时,一定要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不得冲动和盲目,更不能不顾子女以后成长而放弃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用。无论当事人通过协议离婚还是法院诉讼的方式离婚,都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负责。婚姻关系的终结并不等于父母对子女抚养义务的终结,双方在离婚之后仍应有义务为子女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与精神关爱。如果抚养费约定不合理,离婚后一方明显难以支付的,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济手段。
二、行使探视权与支付抚养费是两个不同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予以拒绝。探视权受国家法律保护,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探视的当事人法院有权对其进行罚款、拘留。
三、非婚生子女根据法律规定,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他们有权利得到父母的抚养,因此,如果遇到一方不支付自己抚养费的情况,可以依法来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不熟悉法律的规定,可以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
四、对于恶意拖欠抚养费、出具虚假证明或隐匿转移财产,拒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当事人一方要即时聘请专业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得拖延,以免耽误自己及时主张权利,调取证据。
----------------------------------------------------------------------------
律师简介:蒲文明,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北京知名诚信律师,2011年3月被评为2010年度中国百强大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执业以来,代理涉及婚姻房地产、遗产继承等民商事诉讼案件、刑事辩护案件无数,为委托人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及实现了委托人权益的最大化目标。
执业目标:为公平正义而战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擅长领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写字楼及土地租赁纠纷/婚姻房产纠纷/遗产继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经济合同纠纷
1、律师在全程代理一手商品房(别墅)、二手房(别墅)购买和出售中的风险防控:
①查询预购房屋权属状况;②参与订立定金协议(存量房屋买卖居间协议);③参与订立存量房屋买卖合同;④审查合同及相关资料⑤支付和收取购房款时的风险防控;⑥陪同参与银行面签;⑦:陪同参与网签⑧代理缴纳税款⑨代为履行过户手续⑩参与物业交接⑩在交易全过程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等
2、纠纷解决:
①解决商品房(别墅)、二手房(别墅)纠纷;②解决离婚及其过程中的涉及的房产分割纠纷;③遗产继承纠纷;④发送律师函;代理起诉、出庭应诉等等。
3、出具法律意见书
对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房屋是否在租或存在权利瑕疵及房屋土地权属情况等出具法律意见书及风险提示。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