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司考行政诉讼法记忆口诀(五)
发布日期:2011-05-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十一、再审案件必须裁定发回重审的情形

  口诀:请他避开漏船

  对应法条

  请:对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未裁判的

  他:其他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判决的情形

  避: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回避而未回避的

  开:应开庭而未开庭的

  漏: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

  船:即传,未经合法传唤当事人而缺席判决的

  十二、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

  口诀:他原当继承其海外姨

  表面意思:他本来应该继承他的海外的阿姨

  对应法条

  他: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材料

  原:无正当理由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证据引证、且对方不认可的复印件、复印品

  当:以利诱、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证据

  继:即技,被技术处理而无法辨明真伪的材料

  承:即程,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

  其:即期,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

  海:即害,以偷拍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

  外:在国外或港澳台形成的未办法定证明手续的证据

  姨:即意,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看看这些司考行政诉讼法的记忆口诀,也许平日里困扰我们久远的一些司考的考点就容易的记住了,当然了,这样的记忆方法也是见仁见智的,对自己的司考复习有所帮助就好,祝大家2011年司法考试顺利过关。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