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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犯罪中几个重要的酌定量刑情节
发布日期:2011-05-12    作者:邓世运律师
何谓暴力犯罪,我国刑法并没有对此作出解释,如何界定暴力犯罪的内涵和外延,目前也尚无统一的认识,通俗论,暴力犯罪是泛指暴力作为犯罪手段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中暴力犯罪的类型,详见拙文《律师谈暴力犯罪案件与正当防卫》)。暴力犯罪的发案率高,社会危害大,其中尤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抢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妨碍公务等犯罪较为常见,我国司法实践中对暴力犯罪坚持从严惩处的方针。准确识别暴力犯罪中的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对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正确实施都极其重要。在本文中,笔者将对暴力犯罪中几个常见且重要的酌定量刑情节进行介绍。
一、犯罪起因。暴力犯罪,尤其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相当一部分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这类案件区别于极端仇视国家和社会,以不特定人为行凶对象的案件,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相对较低,法院在量刑时往往会从宽处理,甚至在定性上也会有体现。实践中一些致人死亡的犯罪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往往难以区分,在认定时除从作案工具、打击的部位、力度等方面进行判断外,也会注意考虑犯罪的起因等因素。对于民间纠纷引发的案件,如果难以区分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时,一般可考虑定故意伤害罪。
二、被害人过错。被害人过错是暴力犯罪中非常常见的酌定量刑情节,被害人过错常常导致激情犯罪的发生。实践中并不鲜见的因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而引起的妨碍公务罪,就是典型的被害人存在过错的案件,从犯罪起因的角度看,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是酌定从轻情节,从被害人过错的角度看,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属于被害人存在过错,也属于酌定从轻情节。在处理被害人存在过错的案件的时候,应该充分考虑被害人过错对引发暴力犯罪所起的作用,根据被害人的过错程度、负有责任的大小确定对被告人从宽的幅度。
三、退赃、退赔、赔偿。暴力犯罪,有的会对被害人身体甚至生命造成损害,比如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有的不仅会对被害人身体、生命造成损害,还会对财产造成损害,比如抢劫罪。被告人退赃、退赔、积极赔偿被害人或其家属涉及到被害人或其家属损失的弥补,对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有着重要意义,关系到被害人或其家属对被告人谅解与否。被害人或其家属对被告人谅解有利于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被告人基本会得到从宽处理,所以说被告人是否退赃、退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对被告人的刑罚有较大影响。关于退赃、退赔情节对量刑的具体影响,可以参考笔者的文章《退赃、退赔或者积极赔偿对量刑的意义》。
犯罪起因、被害人过错、退赃、退赔、赔偿是暴力犯罪中几个常见且重要的酌定量刑情节,刑事律师在办理刑事辩护业务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识别。除了上面提到的酌定量刑情节,犯罪动机、作案手段、伤亡程度、犯罪对象、悔罪表现,也是常见的酌定量刑情节,对量刑有着一定的影响,限于篇幅,不一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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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邓世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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