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特许经营合同特许人履行义务
发布日期:2011-05-09    作者:110网律师
特许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信息; 
   (二)将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使用并提供代表该特许经营体系的营业象征及经营手册; 
   (三)为被特许人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销售、业务或者技术上的指导、培训及其他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为被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除专卖商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特许人或者特许人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外,特许人不得强行要求被特许人接受其货物供应,但可以规定货物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或提出若干供应商供被特许人选择; 
   (五)特许人对其指定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六)合同约定的促销及广告宣传; 
   (七)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