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关于加强基层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发布日期:2011-05-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和谐司法是公正司法的更高标准,它要求人民法院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司法公正的工作主线,以和谐的方式、和谐的手段,抓好各项审判工作,更好地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要实现和谐司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必然要求人民法院加强队伍建设,拥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廉洁自律、公正高效的队伍。
人民法院经过“一五”、“二五”改革,队伍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依然存在不少问题有待进一步加以解决。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不仅是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期待,同时也是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的重要内容,尤其基层法院队伍建设更需进一步加强。

一、基层法院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人才流失问题严重。近年来,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呈不断上升趋势,法院的办案压力也越来越大。但是,一些基层法院的法官人数却没有同比增长,有些基层法院正被人才流失的问题困扰,尤其是西部老少边山穷地区的法院更是如此。

基层法院人才流失,原因有几个方面。1、基层法院条件艰苦,发展前途有限。基层的物质条件普遍差,干警的工资待遇、福利待遇、政治待遇与干警的工作劳动强度不成正比,由于各方面的条件限制,干警的发展也受到限制,因此,一部分法官不甘于平淡、不耐吃苦而辞职,离开法院队伍从事律师职业或其他职业,一部分法官则通过选调法官等方式到上级法院或先进地区法院工作,“人往高处走”以谋求更好的发展导致了基层法院的一部分精英流失。2、一部分法官离退休等原因导致法院人才流失。因为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是符合提前离岗、提前退休条件,近几年来一部分法官退居二线,这些离退休法官很大一部分是有着丰富审判经验的资深法官,他们的离退使一部分审判资源沉淀在法院之外。

(二)法官招录困难。近年来,一些基层人民法院的老法官离退休之后,法官队伍人数整体减少,由于没有能够及时招录到法官,法院几年时间内没有新鲜“血液”补充法官队伍,从而出现“青黄不接”、法官断层的现象。

基层法院招录法官困难的原因,一是一些基层法院所在的地方财政困难,使用编制有限,所使用的编制在招录人员时,部分职位报名达不到开考人数,无法开考,因此不能及时补充人员。二是进入法院的门槛高,按照现行的法官招录要求,先是要通过司法考试,然后还要通过公务员考试,“两试”的规定使得一些有志从事审判职业的人员要进入法院成为法官并不那么容易。

(三)部分法官素质不高。目前,基层法院一部分法官的素质与审判工作要求有一定距离,如:有个别干警政治思想觉悟不高,司法观念存在偏差,认为“我不如西”,唯西、唯外;或者存在功利思想,办案办事与个人利益挂钩,谋权、谋利;或者责任心不强,态度不好,给外界留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印象;或者业务素质不高,法律知识掌握不多,缺乏办案经验,为群众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等等。要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基层法院法官的素质,就必须要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然而基层法院的法官缺乏培训却是不容忽视的事实。

(四)司法警察队伍存在诸多问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一支准军事化力量,在工作中担负着押解、看管、值庭、安检、警卫法庭、参与执行、强制措施、处置突发事件、维护法院审判秩序等警务工作,司法警察是一支无可取代的力量。然而,当前许多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力量不足,没有按编制配足司法警察,人民法庭绝大多数无法配备司法警察,基层法院及派出法庭的干警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都缺乏保障。而一些基层法院为了补充警力而实行司法警察聘任制,由于人员来源渠道复杂,加上司法警察训练不正规,业务培训时间少,司法警察队伍的素质良莠不齐。此外,基层法院司法警察的物质装备短缺落后,不仅武器、械具、交通设备、通讯设备配置不足,连司法警察的制服也没有定期配置换发,这些问题都影响了司法警察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基层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应注重几个方面的建设

在今年的全国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指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结合这个会议的主要精神,笔者认为,加强基层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应注重几个方面的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思想是行动的先驱,要加强法院队伍建设,首先要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近年来,一些西方的思潮不断地影响我国的各行各业,法律界也不例外,一些如“我不如西”的观念给法院队伍建设带来不良的影响,必须严格加以防范。必须要狠抓思想政治教育,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每一位干警的头脑,使每一位干警都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正确的司法理念,始终保持法院工作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结合实际,目前基层法院要通过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等一系列的活动,进一步加强法院干警的思想教育工作,提升基层法院每位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是一个集体的领导核心,其作用相当于火车头、领头羊,领导班子的能力如何对法院整个集体的战斗力大小和发展前景有着重要影响,因此,领导班子建设至关重要。要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坚定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增强班子领导成员为人民服务意识、大局意识;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按制度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交流、互相监督,加强班子的自身团结协作能力;要坚持班子议事制度,对院内重大事项实行合议制,提高班子的决策水平,提高班子的领导指挥能力,保证领导班子整体效能得到充分发挥。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法院的各项工作需要干警去执行,干警的能力如何决定工作的质量高低。要适应新形势的审判工作需要,就必须加强基层法院干警的司法能力建设。要采取多种方式强化教育培训,培养干警的判断事实、适用法律、驾驭庭审、调解纠纷的能力,培养干警正确处理公正与效率、实体与程序、审判与服务的关系的能力,培养干警和谐司法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司法水平,提高司法能力。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司法作风是人民法院执法水平的综合反映和集中体现,也是人民群众认识人民法院最重要、最直接的途径,所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是法院提高执法水平的迫切需要,是人民群众对法院队伍建设提出的最迫切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应大力倡导“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清正廉洁”、“服务群众、服务大局”的优良作风,切实把加强作风建设融入到做好各项审判工作之中,认真解决基层人民法院队伍在司法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达到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转变干部作风、强化工作纪律、促进司法公正的目的。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队伍廉政建设,规范法官司法行为,认真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的规定,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和惩戒力度,维护司法公正、文明,保持法院队伍清正廉洁。

(二)应解决的几个问题

完善法官招录、培训制度。

人民法院在有编制、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通过招录法官的方式来解决案多人少、法官断层的问题。目前,上级法院从下级法院选拔法官制度已经基本建立,但是基层法院招录法官制度仍需要完善。笔者认为,应当建立和规范基层法院招录法官制度,明确招录人员的来源范围、条件要求、招录方式等。此外,基层法院招录书记员、法警、行政人员比招录具备法官资格的人员相对容易,基层法院还可以通过招录书记员、行政人员进来之后,鼓励他们积极参加司法考试,为他们创造成为法官的条件,这是走以前的书记员-法官的老路子,“曲线救国”也不失为充实基层法院审判力量、解决法官招录难问题的有效方法。

同时,要完善法官培训制度,定期对基层法院的法官进行业务培训和各种能力培训,完善法官初任培训制度和法官晋升晋职培训制度,把基层法院打造成“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地方。

完善司法职业保障制度。

一是提高基层法院法官的待遇,尤其是对老少边山穷地区的基层法院,要结合法官的职业特点,提高基层法院法官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解决他们的养老保险、人身安全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问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二是建立和规范法官离退休返聘制度,延长法官职业生涯,让热心审判事业且身体健康条件允许的离退休法官有一个发挥余热的舞台,让老法官用自己的经验和智慧为构建和谐社会尽一份力。

规范司法警察队伍管理。

鉴于司法警察队伍的司法性、武装性和行政性,其所承担的职责都是属于急、重、难、险的范畴,对于保障和服务审判工作的作用不可忽视,因此,迫切需要正视和解决司法警察队伍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要配足司法警察力量,并落实司法警察的福利待遇问题,从优待警;二是要明确司法警察的职责,加强对司法警察的管理,避免长期让司法警察担任与法警职能无关的如门卫值班、兼职司机等工作,避免分散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战斗力;三是加强司法警察警务训练,提高司法警察业务技能和作战能力;四是改善警务装备,提高基层法院司法警察的执法能力,充分、有效地发挥司法警察队伍的职能作用。

作者:官宏宇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