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经典案例
案情简介:
2010年8月,李某,50岁,驾驶的小轿车与停靠在高速路边的王某驾驶的正在检修的大货车相撞,货车的车主是刘某,李某当场死亡。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李某负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
李某的父母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起诉车主,诉请法院要求车主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的抚恤金。李某的妻子以侵犯财产为由起诉车主诉请法院要求车主赔偿小轿车的损失。
原告提供的重要的证据材料:1、有单位和社区盖章的独生子女证明;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判决的结果:调解结案。
律师点评:我代理的是被告,这个案子的关键之处就是我怀疑这个独生子女的证据是伪造的,因为李某已经50岁了,以我国的实际情况来判断,不可能事独生子女。因为他们是八十年代迁入现在的住所地,并且迁入时就已经分户,所以管理户籍的派出所查不到子女的情况,我方也证明不了原告的子女情况。我经过都他父母单位四处打听得知他们子女共有四个,在法院调解前法院经过劝说,原告终于承认了该事实。这样诉讼的数额已经减少了二分之一。这样余额保险公司几乎全部承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