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如何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对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作用
发布日期:2011-04-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在依法治国的过程中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发挥着任何其它机关都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法庭的职权是:审理一般民事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法制宣传,处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目前大多数人民法庭只注重审理一般的民事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而忽视了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如何指导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我认为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正确认识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是人民法庭的职责,是依法治国的需要

依法治国综合治理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也是人民法庭义不容辞的责任。目前农村普遍存在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特别是需要建立、培养一支懂法的人民调解队伍,这支队伍处在社会治安和处理各种民间纠纷的“前沿阵地”,指导好他们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出“以防为主,群防群治”的有力措施,有利于及时化解矛盾,把各种民间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并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内部安定团结,减轻人民法院的工作压力。

(一)指导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有利于普法教育和综合治理。

普法教育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人民法院责任重大,需要全党动员全民学习,指导好调解委员学好法律知识,定期不定期给群众上法律知识课,通过黑板报、墙报宣传法律知识,来增加人民群众的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减少犯罪,防止集体上访,减少不必要的纠缠党政领导和影响党政机关和政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二)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不必要的诉讼。基层调解委员最容易掌握本地的实际情况,出现纠纷能及时查明事实真相,能利用各种关系和方法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自动履行,避免上诉,为当事人节约时间和财力,有利于当事人双方搞好团结,发展生产,同时也减轻法院负担。

(三)指导好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有利于人民法院严厉打击重大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人民法院是通过审判来维护社会治安,通过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来促进社会稳定,目前社会治安状况比较严峻,重大案件呈上升趋势,就法院本身来说,物质装备、办案经费一时跟不上来,为此我们必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人民法院的得力助手,是解决民间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及时化解民间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减少当事人的不必要上访和诉讼,使人民法院更能集中精力,集中时间,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及时审理各类重大案件,提高办案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团结。

二、正确指导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

调解委员会的产生,为保一方平安,维护一方稳定作出了贡献,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一个好的环境。但是从目前调解委员的工作情况来看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限制了当事人的诉权。如某村调解委员会在调处李某与王某打架一事,在调解协议上写明,双方不得翻悔,否则抬猪赶牛。这严重违反了《调解条例》第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经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反悔的,任何一方可以请求基层人民政府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次,越权受理案件。《调解条例》明确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组织。”主要任务是通过调解民间纠纷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尊重社会公德,所谓民间纠纷是指公民之间一般民事纠纷。而有的调解委员会,对犯重婚的案件和轻微的刑事案件等不属于调解范围的案件进行调解。如某村对村民与乡镇企业的土地纠纷也受理调解,完全违背了《调解条例》中的“公民与法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的财产权益纠纷,情况复杂,政策性强,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进行调解的规定”。

再次,调解显失公平。有的调解员思想境界低,利用宗派势力,玩特权,横行霸道,不讲法律,不讲道理,动不动就恐吓、殴打,甚至捆绑当事人,强迫当事人在协议上签字盖章。以上现象虽是个别的,但也不容忽视,影响极坏,人民法院应加强指导,加强业务培训,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引导调解委员依法调解,健康发展。

三、加强领导,建立规章制度,提高依法调解能力

人民调解组织在加强人民内部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重大作用,为此,我们有责任加强对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协助建章建制,规范管理,使其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首先,加强对基层人民政府的司法建立工作。基层人民政府对调解委员会的指导由它的职能部门——司法行政机关担任,具体工作由其司法所进行。主要是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调解组织,培训调解人员,指导调解组织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帮助调解组织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总结经验,表扬先进。加强对基层人民政府的司法建议工作,有助于提高调解效率和质量。

其次,人民法庭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一是定期集中解答调解委员会提出的有关法律方面的疑难问题。二是加强联系,互通情况,对调解政策性较强,情况较复杂的民间纠纷时,应请求法庭派法官进行具体指导。三是定期不定期分批吸收调解人员参加法庭办理案件和开庭通知旁听,借以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水平,传授办案经验。

再次,根据《调解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人民群众应认真选举出自己的调解员,调解员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真正为人民排忧解难,应办事公道,清正廉洁,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依法公正调解,在依法治国的新时代发挥本身应有的作用。

作者:黄朝实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