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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争议律师调查的内容
发布日期:2011-04-24    作者:戎双双律师
1签订合同流程
主要包括: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主体情况;取得购房定金协议、中介居间服务协议(二手房)、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
2房款支付
主要包括:定金支付情况,取得定金交付凭证(合开成发票除外);每笔购房款的支付情况,取得划款单、支票、现金交付发票或收据、银行放款通知等支付凭证。若当事人没有留存以上证据材料,可从售房开发商或售房上家调取上述证据;税费的支付。
3房产权利证书
主要包括:房产证;无法取得房产证的,取得产权信息登记查询册,或房地产管理部门证明。
4房款来源证据
主要包括支付定金在内的每一笔钱款来源的证据。
5关于房产归属有无约定
主要指书面约定。同时看约定本身,是否就双方享受的财产份额比例达成了一致。若仅约定房产出资及比例,而未有按出资比例享受物权的明确意思表示,很难认定形成婚前房产的共同共有。
6房产装修出资及装修过程
主要包括:房产装修合同;装修款的支付;购买房内设施的出资证据。
7房产价值情况
8房产还贷情况
主要包括:还款方式;主贷人情况及每月还款金额;已还贷款情况,包括已还款的本息总数;尚剩余贷款额本金。
9房产其他情况
主要包括:房内户口情况;实际居住人。


节选自:《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律师义务》.贾明军主编.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11.P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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