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官如何树立正确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发布日期:2011-04-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在全国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提出了关于树立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论述,这即是新时期国家、党和人民对人民法院、人民法官面的殷切期希,也是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对推进法官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司法核心价值观内容包含“公正、廉洁、为民”三个方面,三者的关系是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的统一体。“公正”是人民法官最根本的要求和法官赖以存在的基础,因而是司法价值观的内在核心。“廉洁”是人民法官基本的行为准则和重要评断标准,也是实现公正的基本保障,因而它是核心价值观的的道德基础。人民法官是否清正廉洁,直接影响人民对司法的信任,直接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为民”是人民法官践行根本宗旨的思想和情感基础,也是司法权的本质属性,因而它是核心价值观的根本目标。司法权来源于人民,必须始终依靠于人民、服务于人民。这三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的整体,构成了结构严密的逻辑体系,反映了人民法官与党、人民的关系最基本、最核心的价值观念,体现了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时代发展要求和人民法官价值追求的统一。因此,我们只有把三个方面的内容统一起来,才能准确理解和把握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内涵。
新时期,人民法官应当如何牢固和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一是要深刻认识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
“公正、廉洁、为民”精炼地概括了人民法官应有的价值追求,它内容明确具体,结构严谨,层次清晰,是一个有机的、系统的整体。它总结了成功经验,又有新的提升概括;反映了现实的迫切需要,又可以最大限度地促进和形成全体人民法官的共识,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价值层面的本质规定,它揭示了人民司法工作的发展动力,体现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要求,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和全体人民法官的核心利益和共同愿望,得到人民群众和人民法官的广泛赞同。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提出,不仅丰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丰富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更在价值观层面上为法官们提供了行为准则,起到了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弘扬正气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
二是实现司法核心价值观的根本途径
人民法官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是国家法律的化身,是社会正义的守护神和社会良知的象征,所从事的审判活动均代表整个法院的行为,他的行为都被视为主持公道、伸张正义,抑浊扬清,带有强烈的"正义"和"善行"色彩;他们肩扛天平,手执宝剑,身着法袍,裁判是非,定夺生死,从事着天底下最神圣、最崇高的事业,作为人民法官是非常骄傲和光荣的。
(一)与时俱进,深化政治思想建设。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抓住政治思想建设就抓住了队伍教育的根本。实践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大局中思考谋划,秉承以服务大局、稳定压倒一切为审判工作最大业绩的司法理念。要以狠抓领导班子建设为首任,着力加强班子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以富有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的领导群体,引领队伍稳扎稳打不断向前推进。二是加强司法理念教育,在队伍中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学习大讨论、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和争先创优等主题、实践活动,让干警们从思想根源上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三是学习和树立典型,发挥标杆作用。组织干警学习先进、树立身边的典型,营造奋发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强以核心价值观为内容的道德教育,把公正、廉洁、为民等要求作为法官道德底线和基本政治标准。五是进一步加强党性教育,提倡党员法官争当推动三项重点工作的表率,将党的先进性贯穿于执法办案和司法为民的各项具体工作中。
(二)要加强审判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只有通过加强学习,才能不断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学习既是一种修养,更是一种责任。通过学习,才能提高自身审判工作技能,适应人们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用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法律武器捍卫正义和公平,用一种为国家、为社会、为老百姓尽心办事、全力负责的信念,严肃执法、公正执法,把案子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和自己良心拷问的铁案。
(三)加强廉政教育,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廉洁是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职业底线,也是人民法官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职业操守。法官是正义天平的执掌者,正义的天平哪怕被放上一点点私利的砝码,也必将倾斜而失衡。廉洁与公正从来就是联系在一起的,司法廉洁与否,关系到公平正义能否实现,关系到人民司法事业的兴衰成败。如果不坚守廉洁的职业底线,筑劳这块基石,公平正义的大厦就无从建立,人民司法事业也无法稳固。做为国家法律的实施者,做为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法官必须坚守廉洁的底线,一名清正廉洁的法官,可以促进司法公正,保证司法职责有效、便捷的履行,提升司法的社会公信力。那么,做为一名法官怎样才能更好的培育操守、坚守底线呢?从法官个人品质修养的角度上看,首先是要耐得住清贫。公生明、廉生威,贪致腐,法律的天平容不得金钱的法码,否则天平就会失衡,法官的廉洁公正的形象和司法人格就会损失殆尽。我们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一神圣的职业,就应该有耐得住清贫和寂寞的超然心态,就该有远离索取、无私奉献的高贵品质,真正做到“不为浮云遮望眼”。做一名法官要始终保持高尚的情操和伟岸的品格,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和生活作风,做到“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清正廉洁。做为法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经得起金钱、美色、关系、权力的考验,诱惑面前不越“雷池”半步。我们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就应该谨小慎微、谨言慎行,修小德,禁小恶,从点滴做起,从小节改起,把自己逐步培养成一个具有高风亮节的人,经得起党和人民的考验;另外,除了道德自律外,法官清正廉洁也需要一些制度、法规的制约和规范。要时刻记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和处理办法等,为法官守廉设定了比一般公众更为严格的要求和标准,做为一名法官就必须严格恪守这些廉洁规范,做到有禁必止、有令必行,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随时把握和校正好自己的人生航向,增强廉洁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学先进,赶模范,树典型。结合模范事迹和优秀品格,多组织先进模范事迹报告会,如陈燕萍和文惠新同志的先进事迹等,找准学习模范的融合点、切入点、着力点、关键点,切实让广大干警自己查找自己在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和司法廉洁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把学习先进事迹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紧密结合工作实践将学教活动引向深入。一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一人影响一片,以一片带动群体。要深入总结宣传具有鲜明时代特色、代表发展趋势的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宣传,用榜样的力量引领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将核心价值观的内容通过有形的方式“实体化”,让广大法官感觉能够“看得见、摸得着”,使法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五)法院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领导干部做学习、践行和传播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这既是对法官的一种示范和导向,一种激励和鞭策,也是自身接受教育、查改问题、提高素质的实际需要。一是领导干部应该坚持联系实际,深入实践,务求实效。要以事业心责任感作为一种思想境界、工作姿态是践行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二是领导干部应该带头在增强事业心责任感上下工夫、做表率,按照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始终把心思和精力用在抓工作搞建设上,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以工作实绩体现学习实效;自觉对照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围绕理想信念、能力素质、工作标准、精神状态和思想作风等方面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解决问题的紧迫感责任感。三是坚持把核心价值观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锐利武器,以身作则,引领风尚,端正价值追求,纯洁思想道德,做到学为人师、行为示范。
总之,在人民法官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中,公正是前提,廉洁是保证,为民是目标。我们只有在科学发展观和“三个至上”重要思想指导下,以人民为主体,以人民的利益为标准,牢固树立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核心价值观的主导和引领作用,真正做到司法公正、清正廉洁、取信于民。
许昌市魏都区法院 和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