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维护婚姻自主权
发布日期:2011-03-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3月10日上午,一位40多岁的妇女来到西街司法所,刚一进门就对着干警激动地说:“快帮帮我女儿吧,我女儿的问题不解决,我也不想活了。”司法所干警见状连忙安慰她,在干警们的劝说下,该妇女激动的心情逐渐平静下来,并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这个妇女姓曾,有一女儿姜某今年已满25岁,住在西街街道宫头村,曾某早年离异后,女儿一直随父亲生活。姜某因身体健康原因,长期在家料理家务。前不久,其父擅自主张准备将女儿嫁给小梅镇毛断村一男青年为妻,并决定3月16日举行订婚仪式,姜某与该男青年见面后立即表示反对这门婚事,坚决不同意订婚。其父不顾女儿的反对声称,自己女儿的婚事,自己说了算。为了防止姜某出走,其父还将她锁在家里。姜某万般无奈只能偷偷打电话向母亲求助,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西街司法所干警听了曾某的报告后,得知这并非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而是一起非法干涉婚姻自由案件,必须立即采取行动。首先司法所干警把这情况向西街派出所、街道妇联反映,在取得有关部门的配合后,迅速与宫头村驻村干部一起赶往姜某家了解核实情况。3月13日,姜某和其父亲等人被召集到司法所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干警们讲事实、摆道理,向姜某的父亲宣传《婚姻法》。告诉他,婚姻自主权是我们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作为父母可以为孩子的婚姻参谋,但绝不能干涉,因为干涉婚姻,产生后果将承担法律责任。经过反复的劝说教育,姜某父亲终于表示要遵守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不再干涉女儿的婚姻自主权,决定退掉这门亲事。调解成功使姜某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并多次表示是人民调解维护了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