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三门小法考点汇总
发布日期:2011-03-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票据法
1.票据法上的法律关系
票据关系的含义与当事人;非票据关系,特别是原因关系的含义。
2.票据权利
3.票据抗辩
票据抗辩的种类,包括对物和对人的抗辩;票据抗辩的限制。
4.汇票
汇票的法定记载事项以及未记载事项的认定;汇票的背书规则以及限制背书的情形;汇票承兑的一般规则以及提示承兑的期间;汇票保证的成立以及法律效力;汇票追索权行使的原因、条件、程序。
5.支票
支票的法定记载事项以及未记载事项的补救;支票的付款。
证券法
6.证券发行
公开发行的情形;保荐人的适用与职责;股票发行的条件,包括设立发行和发行新股的条件;债券发行的条件以及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债券的情形;证券承销的方式、销售期限和发行失败的处理。
7.证券交易
证券交易的场所、方式;限制和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包括主体、方式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股票上市的条件与暂停、终止交易的情形;债券上市的条件与暂停、终止交易的情形;中期报告、年度报告、临时报告的主要内容。
8.上市公司的收购
收购的方式、程序和规则;收购的法律后果。
9.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设立的条件;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
10.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
证券投资基金的种类及二者的区别;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基金的投资范围与禁止情形。
保险法
11.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重点理解保险利益原则和近因原则。
12.保险合同的一般规定
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重点掌握受益人的范围和确定;订立保险合同的说明和告知义务;保险合同的生效和无效;保险合同的变更、解除、中止与复效;投保人与保险人的义务;代位求偿权的条件、适用范围与保护规则。
13.人身保险合同
保险利益的范围;年龄误报的后果;人身保险合同的中止与复效;人身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
14.财产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责任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海商法
15.船舶物权
船舶所有权的登记与转让;船舶抵押权的标的、设定、登记、效力;船舶优先权的范围与消灭;船舶担保物权之间的关系。
16.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
承运人的责任范围;法定免责情形;赔偿责任限制;责任期间与分担。
据权利的取得;票据权利的行使与保全;票据权利的消灭与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