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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三个代表思想,树立为民执法意识
发布日期:2005-03-0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学习三个代表思想,树立为民执法意识,是当前形势下乃至今后发展中,机关干部尤其是政法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政治观念和行动指南之一。本人通过认真地、重点地、系统地学习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思想的重要论述,在思想上对“三个代表”的理解有了日益深刻地认识。通过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三个代表”是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三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互为因果的,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当中。这就明确告诉我们,无论在实际工作中,还是在生活当中遇到多么复杂的矛盾,都要求我们要把“三个代表”的思想有机地统一起来,决不能把它们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而坚持“三个代表”的要求,最根本的就是要统一体现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因此,我们检察机关在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时,最根本的就是树立为民执法的思想意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利益的作用,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

  一、为民执法,首先要体现在公正执法。

  去年我院在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检察院,争当人民满意检察官”的活动中,始终把“三个代表”的要求贯穿在整个活动中,把是否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作为检验检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作为执法部门,检察机关事事都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出发。人民群众最迫切要求我们执法部门要公正执法,因为公正执法是一切司法活动的灵魂和生命线,司法不公是最大的不公,执法不公、有法不依、执法违法甚至执法犯法,不仅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损害社会主义法律尊严,还会使人民群众丧失对法治的信心。公正执法强调的是公平,是在执行法律基础上的公平,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检察机关公正执法就是要严格依法办事,既要遵守宪法,又要遵守普通法;既要遵守程序法,又要遵守实体法,一切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枉不纵,不偏不倚,这样人民群众才会高兴,才会赞成,才会拥护我们,检察事业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如果我们执法不公,甚至执法犯法,违背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就会反对我们,检察机关的形象就会受到损害。因此,我们一定要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作为检察机关工作的根本标准。经过去年全院干警积极工作,我院已经省、市院检查验收,授予“人民满意检察院”。为巩固成果,我院今年还要继续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检察院,争当人民满意检察官”的活动,为民执法,执法为民,不断改进我们工作,使广大检察干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克服和防止特权思想,增强公仆意识,严格公正执法,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抵制诱惑,拒腐防变,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自由、幸福。另一方面,要在整个检察工作中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重视、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这就要求我们将文明接待制度、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做好,充分发挥其作用。实践证明,人民群众的参与度越高,对检察工作也就越了解,越理解,越支持,我们检察工作也就越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愿望和要求。我们每一位检察干警才能不辱历史使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二、为民执法,关键要抓好维护大局稳定工作。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集中体现,就是维护大局稳定。稳定是生产力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先进文化发展的基础,是人民群众最大的愿望,也是人民群众对我们最起码的要求。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人民群众就不能够享受到改革开放的巨大成果。在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迈进的今天,更需要一个安定祥和的政治和社会治安环境。检察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面军,必须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第一位来抓,坚决贯彻省委“重典治乱”的精神,按照“打防并举”的工作方针,打击与预防相结合,打击与疏导想结合,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是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坚持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及时有力地打击杀人、抢劫、绑架勒索、强奸、爆炸等恶性暴力犯罪。密切配合公安、法院等机关开展“两打一扫”专项斗争,集中力量优先办理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案件,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打击此类犯罪的嚣张气焰。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配合学校,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三是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对于群众上诉和群众性事件,要密切配合党委、政府做好法律解释工作,尽量避免矛盾激化。但是对于那些别有用心,蓄意扰乱社会秩序的为首分子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依法予以严惩。

  三、为民执法,就要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

  检察机关要贯彻好“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就必须按照“三个代表”的准则来严格要求我们检察机关的每个干警,切实抓好转变当前检察工作作风。我认为当前主要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作风:一是要进一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在执法活动中要把法学理论、检察理论与司法实践中的各种具体情况相结合,与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相结合,多深入社会生活,多搞调查研究,多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经常审思我们的检察执法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代表群众利益,是否维护了社会稳定,是否促进了反腐倡廉,是否维护了司法公正,是否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和“两个文明”的进步。二是要进一步履行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各项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办好每一件案件,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不务虚名。三是要进一步坚持勇于探索改革、不断开拓创新的作风。要克服目前少数干警中存在的安于现状、精神不振、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注意学习新知识、不认真开拓工作新局面、靠老办法、老经验“吃饭”等不良习性,使全体干警都振奋精神,不断提高学习与工作自觉性,拓宽视野,尊重客观规律,积极探索检察工作发展的新观念、新思想、新路子、新机制,使检察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大发展。

  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周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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