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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司法考试卷一复习方法
发布日期:2011-03-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卷一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三国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及法律职业道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知识点分布来看,考查的内容相对集中,主要围绕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内涵、作用、理论渊源、地位进行。从题型来看,主要以单项选择题和论述题为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只看教材就可以了。法理、宪法为法律基础理论学科,要注重理论知识的把握,注意教材与法条的结合,重点应放在教材上,而且要系统地掌握,重在理解与应用,不用过分的去记一些数字,数字太多,也记不起。对法理学的复习从整体上讲,考生复习时应把握以下几点:

  1.是本部分的考查都是常规性题目,知识点没有很偏的现象,重要的知识点重复考查率高,因此复习时要注意重点明确。

  2.是对大纲中明确列项的概念和知识点务必掌握,做到“眼熟能详”,特别是相似的概念要注意区分,不要混淆。

  3.是对当年大纲新调整的内容要予以特别关注,这些新增的知识点考查概率往往会很高。

  4.是以考点为中心,揭示考点、分解考点、训练考点,加强考点的整体归纳、深度比较和综合串联,突破难点疑点,进行法理学考点的系统强化与提高。

  5.是认真研习历年真题。

  对宪法学的复习从整体上讲,考生复习时应把握以下几点:

  其一,复习宪法一定要以法条为中心进行,这是应对考试的关键。可以说,《宪法》文本的每一章节,甚至其体系结构,都是司法考试命题的考点。除此之外,如上所述,一系列宪法类的单行法也是命题人考查的重点。对于这些法条,除了硬性熟练记忆,似乎并无更好的应对办法。考生一定要把精确记忆法条作为复习宪法的关键,在学习法条的过程中,应清楚区分、联系记忆,要注意法条之间的对比,并通过制作表格等方式来加深记忆。同时,要将《宪法》与单行法及其他部门法结合起来学习,提高应对综合性题目的能力。综合性命题在2010年、2009年、2008年题目上都有所体现。

  其二,了解宪法理论,提高应对复杂宪法考题的能力。对基础理论考查的加强已经成为近几年司法 考试命题的趋势。宪法命题人越来越倾向于将宪法法条与宪政理论结合起来命题,甚至是针对宪法学理论单独命题。例如2009年第19题,将选举法的法条与选举的基本原则、历次选举法的修改、选举制度的发展方向结合起来,形成了一道非常经典的综合性考题。2006年第9题涉及制宪主体与制宪机关的区分,单凭学习法条是无法理解这一宪法学原理的。对宪法的复习,要侧重于法条,但是不能拘泥于法条,了解宪法理论也是非常有必要的。此外,历史上重要的外国宪法文本及中国宪政发展史也是宪法学理论的考点之一,考生务必掌握。

  其三,宪法学考试的考点重复率较高,考生一定要认真研读历年真题,把握命题规律,吃透重点难点,多记忆、多总结、多归纳。

  最后,以考点为中心,揭示考点、分解考点、训练考点,加强考点的整体归纳、深度比较和综合串联,突破难点疑点,进行宪法考点的系统强化与提高。

  法制史、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出题都比较直观,一般只要记住知识点就会答题,这几个学科内容比较多,但分值相对较少,没有必要全部掌握,可以通过历届真题提炼重点内容,再利用发散思维联系相关准重点内容,记住就可以了。

  考生对经济法的复习应注意把握以下这些复习方法。首先,以法条为主,以教材和习题为辅就是复习的基本方向,要“点到即止”。其次,历年考点集中,所以集中复习高效率地拿到分值是完全有可能的,“重者恒重”是复习它的法宝。要做到要把握经济法的重点,这就需要听司考老师的课。

  要强调的是三国法,内容也较多,知识点比较分散,只看教材是很难全面掌握的,最好是边听课边看教材,这样才能牢固记忆。

  对国际法的复习,为了以相对较少的投入换取较高的得分率,考生在复习本部分时要抓住国际公法自身的特点,不要盲目背诵大量的国际法公约和法条,不要泛泛掌握每个零散的知识点,一定要在头脑中建立起国际法的学科体系,紧紧围绕基本内容和重点内容,对基本内容加强记忆,对重点内容加强理解。

  国际私法部分考查的重点非常突出,考点重复率高,可预见性强,这在整个司法考试的部门法中是比较罕见的。因此历年司法考试的真题对重点的反映比较充分,有较大的参考价值。鉴于国际私法考试的以上特点,考生在复习时对国际私法的理论部分,着重于理解,吃透冲突规范的基本概念、类型、结构以及适用冲突规范的有关制度,如识别、先决问题、反致、外国法的查明、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等。对国际私法的涉外法律适用,则着重于记忆,只要掌握了我国相应的法律规定,题目即可迎刃而解。

  从这几年的司法考试试题来看,国际经济法考试重点集中在国际贸易法部分。考生在复习国际经济法时应当有的放矢地复习。国际贸易法部分的考题大多相当灵活,仅仅看法条是不够的,必须要认真学习有关的理论,听老师对该部分的讲解。《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2000年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该部分的重点所在,幸而该部分重点突出,历年出题的考查次数极高。所以反复演练历年考过的案例很有帮助,可以说是考生复习的捷径之一。我国《合同法》和《海商法》都是与国际接轨的,同国际公约的规定很类似,因此只要国内法掌握得好,在分析案例或是做其他题目时尽可以套用,不必去背大量的公约。对政府对外贸易管制部分和世界贸易组织制度两部分,考生可以将二者结合起来复习。因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有关制度的要求修改并制定了相应的国内法,因此,考生应重点针对我国近两年修订或者新颁布的涉外法律制度进行复习。要适当关注我国政府的对外贸易摩擦,其法律性质及我国采取的对应措施往往是当年考查的重点。  司法考试卷一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三国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及法律职业道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知识点分布来看,考查的内容相对集中,主要围绕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内涵、作用、理论渊源、地位进行。从题型来看,主要以单项选择题和论述题为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只看教材就可以了。法理、宪法为法律基础理论学科,要注重理论知识的把握,注意教材与法条的结合,重点应放在教材上,而且要系统地掌握,重在理解与应用,不用过分的去记一些数字,数字太多,也记不起。对法理学的复习从整体上讲,考生复习时应把握以下几点:

  1.是本部分的考查都是常规性题目,知识点没有很偏的现象,重要的知识点重复考查率高,因此复习时要注意重点明确。

  2.是对大纲中明确列项的概念和知识点务必掌握,做到“眼熟能详”,特别是相似的概念要注意区分,不要混淆。

  3.是对当年大纲新调整的内容要予以特别关注,这些新增的知识点考查概率往往会很高。

  4.是以考点为中心,揭示考点、分解考点、训练考点,加强考点的整体归纳、深度比较和综合串联,突破难点疑点,进行法理学考点的系统强化与提高。

  5.是认真研习历年真题。

  对宪法学的复习从整体上讲,考生复习时应把握以下几点:

  其一,复习宪法一定要以法条为中心进行,这是应对考试的关键。可以说,《宪法》文本的每一章节,甚至其体系结构,都是司法考试命题的考点。除此之外,如上所述,一系列宪法类的单行法也是命题人考查的重点。对于这些法条,除了硬性熟练记忆,似乎并无更好的应对办法。考生一定要把精确记忆法条作为复习宪法的关键,在学习法条的过程中,应清楚区分、联系记忆,要注意法条之间的对比,并通过制作表格等方式来加深记忆。同时,要将《宪法》与单行法及其他部门法结合起来学习,提高应对综合性题目的能力。综合性命题在2010年、2009年、2008年题目上都有所体现。

  其二,了解宪法理论,提高应对复杂宪法考题的能力。对基础理论考查的加强已经成为近几年司法 考试命题的趋势。宪法命题人越来越倾向于将宪法法条与宪政理论结合起来命题,甚至是针对宪法学理论单独命题。例如2009年第19题,将选举法的法条与选举的基本原则、历次选举法的修改、选举制度的发展方向结合起来,形成了一道非常经典的综合性考题。2006年第9题涉及制宪主体与制宪机关的区分,单凭学习法条是无法理解这一宪法学原理的。对宪法的复习,要侧重于法条,但是不能拘泥于法条,了解宪法理论也是非常有必要的。此外,历史上重要的外国宪法文本及中国宪政发展史也是宪法学理论的考点之一,考生务必掌握。

  其三,宪法学考试的考点重复率较高,考生一定要认真研读历年真题,把握命题规律,吃透重点难点,多记忆、多总结、多归纳。

  最后,以考点为中心,揭示考点、分解考点、训练考点,加强考点的整体归纳、深度比较和综合串联,突破难点疑点,进行宪法考点的系统强化与提高。

  法制史、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出题都比较直观,一般只要记住知识点就会答题,这几个学科内容比较多,但分值相对较少,没有必要全部掌握,可以通过历届真题提炼重点内容,再利用发散思维联系相关准重点内容,记住就可以了。

  考生对经济法的复习应注意把握以下这些复习方法。首先,以法条为主,以教材和习题为辅就是复习的基本方向,要“点到即止”。其次,历年考点集中,所以集中复习高效率地拿到分值是完全有可能的,“重者恒重”是复习它的法宝。要做到要把握经济法的重点,这就需要听司考老师的课。

  要强调的是三国法,内容也较多,知识点比较分散,只看教材是很难全面掌握的,最好是边听课边看教材,这样才能牢固记忆。

  对国际法的复习,为了以相对较少的投入换取较高的得分率,考生在复习本部分时要抓住国际公法自身的特点,不要盲目背诵大量的国际法公约和法条,不要泛泛掌握每个零散的知识点,一定要在头脑中建立起国际法的学科体系,紧紧围绕基本内容和重点内容,对基本内容加强记忆,对重点内容加强理解。

  国际私法部分考查的重点非常突出,考点重复率高,可预见性强,这在整个司法考试的部门法中是比较罕见的。因此历年司法考试的真题对重点的反映比较充分,有较大的参考价值。鉴于国际私法考试的以上特点,考生在复习时对国际私法的理论部分,着重于理解,吃透冲突规范的基本概念、类型、结构以及适用冲突规范的有关制度,如识别、先决问题、反致、外国法的查明、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等。对国际私法的涉外法律适用,则着重于记忆,只要掌握了我国相应的法律规定,题目即可迎刃而解。

  从这几年的司法考试试题来看,国际经济法考试重点集中在国际贸易法部分。考生在复习国际经济法时应当有的放矢地复习。国际贸易法部分的考题大多相当灵活,仅仅看法条是不够的,必须要认真学习有关的理论,听老师对该部分的讲解。《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2000年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该部分的重点所在,幸而该部分重点突出,历年出题的考查次数极高。所以反复演练历年考过的案例很有帮助,可以说是考生复习的捷径之一。我国《合同法》和《海商法》都是与国际接轨的,同国际公约的规定很类似,因此只要国内法掌握得好,在分析案例或是做其他题目时尽可以套用,不必去背大量的公约。对政府对外贸易管制部分和世界贸易组织制度两部分,考生可以将二者结合起来复习。因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有关制度的要求修改并制定了相应的国内法,因此,考生应重点针对我国近两年修订或者新颁布的涉外法律制度进行复习。要适当关注我国政府的对外贸易摩擦,其法律性质及我国采取的对应措施往往是当年考查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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