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成都轻微交通事故 如何快撤快处快赔
发布日期:2011-02-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成都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解读《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快撤快处快赔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快处办法》)。


  13种情形不适用“快处办法”


  民警说,按照《快处办法》的指引,道路交通事故将得到快速高效的处理,从而实现缓解交通拥堵、方便交通事故当事人的目的。为了方便市民,办法中并没有限定发生事故的车辆数,并非“仅针对双车事故”。“如果有三辆、四辆等多车发生轻微事故,也可以按照《快处办法》的规定快撤快处快赔。”


  《快处办法》中列举了13项“不适用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应当立即报警”的情形。


  (1)造成人员伤、亡的;


  (2)驾驶人未随身携带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4)事故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5)一方肇事逃逸的。


  (6)事故车辆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保险标志的;


  (7)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事故车辆;

  (8)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9)四川省以外投保机动车辆保险的;


  (10)在夜间21时至次日早上7时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


  (11)当事人对事故的事实或成因有争议的;


  (12)成都市其他区(市)、县道路上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


  (13)高速公路上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


  记者注意到,由于《快处办法》市行政区域内为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武侯区及高新区的城市道路,而在这些区域主要是城区道路,并没有高速公路。民


  警对此解释说,在新都、郫县这样的区县道路上,轻微事故不适用快处办法。同时,无论是在绕城、成彭等市管高速还是在成绵、成雅等省管高速,发生轻微事故后都需要立即报警,寻求警方的指导和帮助。


  而高速交警支队的相关负责人说,高速路上的轻微事故目前以“电话处警”方式为主。当事司机报警之后,高速交警会通过电话指导司机记录现场情况、撤除现场以及后续的处理办法。


  所有保险公司入驻服务中心


  昨天,记者在八里庄路57号的“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看到,服务大厅里整齐地排列着各家保险公司的办公桌。“成都所有经营车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都已进驻服务中心了。”目前,在成都市城区东、南、西、北方向主要干道交通便利的地方,一共设立了4个“服务中心”。


  同时,“服务中心”还将交通事故发生后的交通事故处理服务和保险理赔服务进行了有效整合,实现了交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同址办公;“服务中心”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调解、保险责任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查勘、定损”职责于一身,同时提供可供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愿选择的机动车维修服务。


  特别提醒,“服务中心”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9:00),周末和节假日(9:00-17:00)。


  《协议书》可自己在网上下载


  《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快撤快处快赔暂行办法》实施后,被保险人在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时,保险公司将随保单向投保人免费发放《协议书》;也可以在本市各财产保险公司业务窗口、车辆管理所、城区各交警分局车管窗口以及“服务中心”免费领取《协议书》;《协议书》也可从网上进行下载,官方下载网址为: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