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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可以指定辩护?
发布日期:2011-02-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刑事诉讼中关于辩护的规定,主要自行辩护、委托辩护与指定辩护。由法院指定辩护的情形是: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情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4)共同犯罪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的;


(5)具有外国国籍的;


(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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