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国领域外形成的,法院如何认定?
发布日期:2011-01-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相关法律知识
»
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国领域外形成的,法院如何认定?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
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供哪些证据?
»
房屋租赁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供哪些证据?
»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外国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认定买卖合同中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
»
外国企业接受中国境内企业委托提供设计劳务如何界定征免企业所得税?
»
[劳动工伤]工伤认定证据不充分,法院判决社保局败诉
»
涉外离婚诉讼应如何向法院提交证据?
»
采取财产保全后,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