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国领域外形成的,法院如何认定?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国领域外形成的,法院如何认定?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国领域外形成的,法院如何认定?
相关法律知识
»
电话录音的证据效力如何认定?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据原告起诉时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送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
如何认定传真件证据的证明力
»
九江法院认定录音证据的效力问题
»
对外提供担保的效力认定及责任承担——陕西西安中院判决中国银行(香港)公司诉陕西纺织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案
»
浅析对证据链形成的认定
»
买卖合同纠纷中无直接证据案件事实如何认定
»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感情确已破裂?
»
最高人民法院《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意见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