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调查阶段一方当事人能否向对方当事人发问、辩论?
发布日期:2011-01-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法庭调查阶段,一方当事人如果认为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某些事实不清,或者认为其他证据需要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证实等,可以在征得审判长同意后,向另一方当事人发问,审判长认为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合理,应当允许其向另一方当事人发问或者与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辩论,并应指挥当事人的发问和辩论。审判长一旦发现当事人所提的问题或者所辩论的问题超出了本案的范围,即应制止。当事人之间的发问或者对某一事实、案情、证据的辩论完毕后,审判人员应当继续进行法庭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