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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对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的管辖?
发布日期:2011-01-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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