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许可
发布日期:2011-01-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经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一般条件: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驾驶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
(六)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七)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
2、具体条件:
(一)车辆条件
(1)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
(2)拥有的车辆应是新车或达到一级车况等级的在用车。
(3)须有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
(二)设施条件
(1)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的业户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须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坚实平整的停车场地,其面积应不少于实有车辆投影面积的2倍。
(3)停车场地应坚实平整。
(4)租用他人场地作为经营办公场所、停车场者,要签订一年以上合法有效的租用合同。
(5)从事罐体运输的须有法定机构对容器的检定报告。
(6)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
(三)资金条件
(1)除固定资产外,须有不少于车辆价值5%的流动资金。
(2)开业时应出具合法的资信证明或资金担保书。
(四)人员条件
(1)管理人员、调度人员、驾驶人员、押运人员须掌握与道路货物运输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货运业务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2)车辆驾驶人员应具有有效的驾驶证件。
(3)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在经营管理、车辆技术、财务会计和统计等岗位上,应分别有一名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的专业人员。
(4)聘用各种专业人员,必须签定合法有效的聘用合同。
(5)申请经营道路货物运输时应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写明要求经营的范围。
(6)押运人员须持有上岗证书。
(五)兼营条件
经营多项货运业务的须同时具备相应项目所要求的条件。
(六)企业组织条件
(1)有完善的企业章程。
(2)有合法的法定代表人。
(3)有健全的生产经营机构。
·需要提交材料的目录:
(1)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申请书。
(2)法人单位的法人代码证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材料。
a、安全生产责任制。
b、安全生产和业务操作规程。
c、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制度。
d、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急预案。
(4)车辆行驶证及复印件,在用车辆须提供达到一级车况以上的技术等级检测单。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拟投入车辆数量、车辆型号、技术等级、营运证办理时间等承诺内容)。
(6)拟聘用驾驶人员材料。
a、相应的驾驶证及复印件。
b、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c、从业资格证及复印件。
·办理时限:
20天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州交通局窗口:2612571
州运管总站:2612571
投诉电话: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2030110
网 址:州交通局: //jtj.xjb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