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领导成员应引咎辞职或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的,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1-01-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公务员法第82条第4款的规定,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