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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11-01-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税 字第 号

  ——————————:

  经调查,现已查明

  上述事实、行为违反了《 》第 条 款 项的规定,本可予以行政处罚。鉴于违法行为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现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批准人:

  税务机关

  年 月 日

  告知事项:

  如对本决定不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可以在60日内依法向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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