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房产测绘审核工作程序
发布日期:2011-01-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初始测绘
1、申请受理;
2、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须提供土地、规划部门手续(集体土地,一书一证;国有土地,一书两证,红线图);
3、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蓝图;
4、现场查勘。
二、办理时限:
1、平房(商业或住宅):3个工作日
2、普通住宅、商住楼:5个工作日
3、高层(包括商住楼、写字楼):10个工作日
三、分层分户测绘
1、申请受理;
2、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施工蓝图;
3、现场查勘。
四、办理时限:
1、平房(商业或住宅):3个工作日
2、普通住宅、商住楼):3个工作日
3、高层(包括商住楼、写字楼):3个工作日
注:竣工房屋须提供竣工备案表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库尔勒市房地产管理局:2011311、2011312
网 址://www.kelhouse.com.cn/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