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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中外合营广告企业需具备的特殊条件
发布日期:2011-01-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设立中外合营广告企业,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合营各方应是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
  ⑵合营各方须成立并运营二年以上;
  ⑶有广告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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