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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营广告企业项目审批承办部门
发布日期:2011-01-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方主要合营者所在地有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接受申请文件、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审定,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转, 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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