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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房子留给已婚儿子,怎样可以不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日期:2010-12-25    作者:王学海律师
  女士:儿子已经结婚,我想把房子留给他,但是不想成为儿子和儿媳妇的共同财产,应当怎样操作?
王学海律师答复:
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假设你对要处理的房子的具有完整的产权,你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操作。一、如果现在就把房权交给儿子,可以采取赠与的方式。二、如果要在日后把房权交给儿子,则可以采取遗嘱的方式来处理。但是,不论采取那种方式,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为,只归你儿子一人所有,而不为其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建议你通过公证的形式来确立赠与合同或遗嘱,这样会更稳妥一些。
      引自: //bxss.qingdaomedia.com/bxbnb-nr.asp?ArticleID=108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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