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企业允许其他单位使用专利的,怎样给发明人奖励?
发布日期:2010-12-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许可实施该项专利收取的使用费纳税后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相关法律知识
»
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诉牛自得在调离原单位一年内作出的与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属案
»
蔡昆冈挪用公款给其他单位使用案
»
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发明人设计人、专利权人的有关规定
»
企业专利利益的分配与奖励
»
对职务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
»
非专利发明人的专利申请资格
»
专利骗局揭秘:发明人知假买假?
»
与非本单位人员合作发明的专利权利归属原则
»
一般纳税人企业为其他单位提供印制报纸、杂志劳务,税率是多少?
»
单位实施专利,每年怎样给发明者奖金?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