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电信单位销售的各种折让折扣有价电话卡的营业额如何确定?
发布日期:2010-12-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电信单位销售的各种有价电话卡,由于其计费系统只能按有价电话卡面值出账并按有价电话卡面值确认收入,不能直接在销售发票上注明折扣折让额,以按面值确认的收入减去当期财务会计上体现的销售折扣折让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相关法律知识
»
劳务公司应如何确定计税营业额?
»
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纳税人如何确定其应税营业额?
»
货物运输联运业务如何确定营业额?
»
电信局下属公司,只从事销售移动电话、无线传呼机业务,需要交纳增值税吗?
»
电信部门“集中受理”业务的营业额如何确定?
»
电信部门销售电话号码簿是缴纳营业税吗?
»
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业务,其营业税如何确认?
»
销售电力产品如何确定增值税计税销售额?
»
对在采取核定利润方法征收企业所得税(或没有营业收入)的企业或机构任职的个人,应如何确定工资、薪金支付地?
»
金融企业代收的电话费、电费能否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