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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61:农用地和非农建设的概念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0-12-14    作者:程才律师
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种。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园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其中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者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南方宽小于1.0米,北方宽小于2米的沟、渠、路和田埂。园地是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包含其苗圃,覆盖度大于百分之五十或每亩有收益的株数达到合理株数百分之七十的土地。林地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但不包括居民点绿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岸林。牧草地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的土地。其他农用地是指上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以外的农用地。
农用地不得用于非农建设。非农建设是指将土地用于农业生产目的以外的建设活动。如不得在耕地上建窑、建坟,不得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不得占有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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