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个人取得同一月发放的若干笔年终奖金、年终双薪或绩效工资,能否合并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缴税?
发布日期:2010-12-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因此,用人单位出于各种绩效考核的需要,发放的若干笔年终奖金、年终双薪或绩效工资,在性质上仍属于全年一次性奖金。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方法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由于工资、薪金所得按月计缴个人所得税,因此,对个人取得在同一月发放的若干笔年终奖金、年终双薪或绩效工资,可合并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缴税。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