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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个体纳税户的纳税申报
发布日期:2010-12-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新设立的个体工商户,在未接到税务机关送达的《核定定额通知书》前,应当按月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缴纳消费税的定期定额户,应当按月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二、经过税务机关核定后,达到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不实行简并征期,按月缴纳税款。月实际销售额未达起征点的,当期不进行纳税申报。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应当以该定额执行期每月实际发生的销售额填写《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税纳税分月汇总申报表》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以下简称分月汇总申报)。分月汇总申报的申报期限为定额执行期结束后的30日内,申请注销的定期定额户应在注销时进行分月汇总申报。

三、 定期定额户可以委托经国税机关认定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税款划缴事宜。凡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税款划缴的定期定额户,应当向主管国税机关书面报 告开户银行及账号。其账户内存款应当足以按期缴纳当期税款,存款入账的时间不得影响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纳税期限内将其税款划缴入库。其存款余额低于当期 应纳税款,致使当期税款不能按期入库的,主管国税机关按逾期未缴纳税款处理;对实行简易申报的,按逾期未办理纳税申报和逾期未缴纳税款两项违法行为处理。?

四、 定期定额户发生下列情形,应当在当期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并缴清税款:

(一)定额与发票开具金额或税控收款机记录数据比对后,超过定额的销售额所应缴纳的税款;?

(二)在主管国税机关核定定额的经营地点、经营范围以外从事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税款;

(三)达到起征点定期定额户当期销售额超过定额30%所应缴纳的税款;

(四)未达到起征点定期定额户当期销售额达到起征点所应缴纳的税款。

五、定期定额户应按照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领取、使用、保管发票。达到起征点定期定额户当期发票开具销售额未超过定额的,按定额征税;超过定额的,以发票开具销售额计算征税。未达到起征点定期定额户当期发票开具销售额超过起征点的,以发票开具销售额计算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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