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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22: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发布日期:2010-12-08    作者:程才律师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可能解除的情形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形。
约定解除情形包括:一是事后协议解除,二是约定将来享有解除权而解除两种情况。
法定解除情形包括:一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目的。二是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三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义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涌实现土地承包合同目的。五是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六是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或者经营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农村土地承包权的。七是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没有家庭其他成员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八是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政策的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由发包方解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九月承包方进行破坏性或者掠夺性生产经营,经发包方劝阻无效的。十是承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经发包方劝阻无效的。十一是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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