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独生子女证》和《计划生育证》的领取
发布日期:2010-12-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办证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办证机构
女方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领证条件:
(1)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终身只收养一个子女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少数民族夫妻自愿终身生育或收养两个子女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可以申请 领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
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乡(镇)(有单位的到所在单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审批表》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