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我国法律对空白票据如何规定?
发布日期:2010-12-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票据法》第86第、第87条第1款规定“支票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5条规定“空白授权票据的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未对必须记载事项补充完全因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拒绝接受该票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法律知识
»
当事人的协议管辖违反我国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如何处理?
»
【原创】如何理解我国对未出生胎儿法律地位的规定
»
我国法律对涉外结婚、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是如何规定的
»
对于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来接受工伤治疗的,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
票据法律关系中的时效规定
»
我国关于涉外票据法律适用的规定
»
我国的空白票据规则有哪些特点?
»
网点如何请领空白票据?
»
空白票据要发生法律效力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
我国的空白票据规则存在哪些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